致:k8凯发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本所”)接受k8凯发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委托,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(以下简称“本次股东大会”),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法式,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、召集人资格,会议的表决法式、表决了局等有关 事宜出具司法定见书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,本所承办律师通过视频 方式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。
出格提醒: 1、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批改提案的情景; 2、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调换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定的情景。
k8凯发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《中国证 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及巨潮资讯网上登载了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一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 (布告编号:2022-038),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(周四)下午 15:00 在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一时股东大 会,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一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醒性布告如下:
出格提醒: 1.k8凯发(以下简称“k8凯发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归并k8凯发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买卖预案(二次订正稿)》(以下称“本次买卖预案”)“沉大风险提醒”中, 具体披露了本次买卖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分及尚需推广的审批法式,敬请宽大投资者把稳投资风险。
作为k8凯发(以下简称“k8凯发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,凭据《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定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造度的指 导定见》等司法律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划定,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 基于我们独立、客观的判断颁发事前认可定见如下:
作为k8凯发(以下简称“k8凯发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,我们参与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,凭据 《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定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造度的领导定见》等司法法 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划定,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基于我们独立、客 观的判断颁发如下独立定见如下: